公告事項公告: |
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訂定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 二、訂定依據:產業創新條例第49條第1項。 三、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」—「政府資訊公開」—「法令規章」—「地方法規」—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 四、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政府 建設處工商發展科 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(第一辦公大樓) (三)電話:05-5522223 (四)傳真:05-5371991 (五)電子郵件:ylhg30141@mail.yunlin.gov.tw |